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197,965,124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810,066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9,796,512.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基本的产品包括锂电池涂覆材料、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和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等三大类,性能特点和具体应用领域如下:
公司的锂电池涂覆材料主要为勃姆石产品,是一种无机的陶瓷涂覆粉体材料,通过对锂电池电芯隔膜或极片进行涂覆,能大大的提升锂电池电芯隔膜的耐热性和抗刺穿能力,并降低涂覆隔膜的含水率,有助于改善锂电池的倍率性能和循环性能,降低电芯的自放电,提升电芯的良品率,并提高锂电池的主动安全性能。
公司的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最重要的包含二氧化硅粉体、球形氧化铝粉体等产品,填充在电子芯片的封装材料和电子印刷线路板中,可满足low-α射线、高频高速、低延时、低损耗、高可靠等电子封装或信号传输要求,主要使用在于芯片封装、先进通信(5G)、存储运算、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领域。
公司的低烟无卤阻燃材料最重要的包含纳米复合阻燃材料、陶瓷化硅橡胶阻燃材料等产品,可大范围的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线电缆、家用电器、交通运输、建筑家居等阻燃防火领域。公司的纳米复合阻燃材料应用于电线电缆中可以轻松又有效抑烟、促进成炭和抗滴落,在遇火时阻燃剂发生脱水吸热反应,一方面降低可燃物温度,另一方面释放水蒸气稀释可燃物表面氧气浓度,起到阻燃抑烟作用。公司的陶瓷化硅橡胶阻燃材料可在遇火时促进成碳、形成陶瓷碳化层,覆盖在可燃物表面,从而隔绝氧气,有效阻止热量释放和有机物裂解,呈现高自熄特点。
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氢氧化铝、氧化铝、二氧化硅、氢氧化镁等材料,上述原材料资源丰富、供应充足,主要从国内市场采购。公司成立了《供应商管理规定》《采购控制程序》等一套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能力、资金实力、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因素做综合考虑,并经过小批量采购试用且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采购部按订单需求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年度框架合同,并会同品质部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公司采用安全库存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及订单预测设定安全采购线,并定时进行调整及库存预报。当库存原材料低于安全采购线时,采购部进行原材料采购,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入库,以确保公司生产、运营有序安全的进行。
公司综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主要客户需求的预测,并结合公司的安全库存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公司销售人员根据订单情况编制成生产任务联络单,由公司管理层审批后,下达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联络单的需求量、交货期、安全库存、生产设备等实际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将原材料需求下达至仓储物流部,生产线领取原材料进入产品生产环节。品质部负责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包括过程检测和成品入库检验等环节,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有序开展。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成立多年来,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销售市场分布于中国大陆、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销售模式上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与下游应用更新迭代的周期保持协同,在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与客户密切沟通,持续满足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生产运营中心、营销中心、工程项目中心、战略与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在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相关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提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并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
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通过对锂电池电芯隔膜或极片进行涂覆,能够有效提升动力电池安全性能,提升电芯的良品率,因此锂电池涂覆技术已成为行业的主流选择,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带动了锂电池涂覆材料需求的增长。与此同时,以勃姆石和氧化铝为代表的无机涂覆材料在锂电池涂覆应用中占据主流地位,其中勃姆石因兼具磁性异物含量低、吸水率低、比重低、莫氏硬度低等优势特点,能够有助于改善电池的倍率性能和循环性能,在无机涂覆材料中的占比在不断提升。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需求增长、储能电池涂覆应用拓展以及勃姆石涂覆渗透率提升等多重因素的共同驱动,勃姆石作为事关锂电池安全的重要涂覆材料,市场空间广阔。
(2)消费电子、5G通讯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发展,对导热材料需求快速上升
导热材料是一种新型工业材料,可以形成良好的导热效率,有效将热量传导至导热介质材料再传递到外部。高导热材料下游应用广泛,包括消费电子、通信设备、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医疗制造等行业,对于国家战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导热材料的市场规模增速明显。随着消费电子产品不断向小型化、轻薄化、智能化升级,5G商用带来在通信基站和通讯设备方面的投入,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对动力电池需求大幅度增加,高导热材料需求快速上升。
影响导热材料的核心在于填充材料,填充材料可以充满电子元件和散热器之间的空气间隙,建立有效的热传导通道,提高散热性能。当前主流的导热材料是氧化物或者氮化物,其中氧化铝综合性能良好,市场应用更为普遍;而球形填料有助于发挥导热填料的热传导功能,目前市场上较多采用球形氧化铝方案。因此,下游对导热材料需求的增长为公司电子填充材料尤其是球形氧化铝产品带来了重要市场机遇。
封装测试行业位于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的中下游。封装是将芯片在基板上布局、固定及连接,并用绝缘介质封装形成电子产品的过程。按照封装材料组成来看,主要分为金属基、陶瓷基和塑料基封装材料。其中,陶瓷基封装材料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作为一种先进的封装材料,相对于传统塑料封装和金属封装的优势,在于低介电常数、高频性能好;绝缘性好、可靠性高;强度高、热稳定性好;热膨胀系数低、热导率高;气密性好、化学性能稳定;耐湿性好,不易产生微裂现象。日本企业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在高端封装材料具有明显优势,占领了全球大部分市场份额,国内高端芯片封装材料主要依赖进口,国产替代需求旺盛。
在芯片封装领域,封装材料中的U、Th两种放射性同位素会释放α射线,引发电子芯片及线路板工作过程中发生软错误,影响其稳定性,此时则需要α射线含量低、磁性异物含量低、介电常数及介质损耗低、粒径分布窄的高端芯片封装材料,Low-α射线球形氧化铝是较优的选择。在全球范围内,目前能达到Low-α射线控制及磁性异物控制,同时在形貌控制上可以实现纳米级产品的生产企业仍然较少。公司Low-α射线球形氧化铝产品目前已具备量产条件,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对Low-α射线控制、纳米级形貌、磁性异物控制的更高要求。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安全性能和热管理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阻燃防火材料在动力电池PACK热失控防护中的关键作用已得到充分体现。随着动力电池企业和新能源车企对PACK技术的不断升级优化,其对防火隔热、防爆密封等上游材料也提出了更高标准的性能与技术需求,公司的陶瓷化阻燃防火材料及制品已迎来发展机遇期。相比于传统的无机氢氧化物和有机体系阻燃剂,陶瓷化阻燃防火方案更具优势,在阻燃性能、力学性能、制备工艺等方面具有诸多优良特性。陶瓷化阻燃材料制品如隔热泡棉,可以提供优良的隔热、缓冲、阻燃、密封、支撑及回弹减震等功能,在动力电池PACK的不同区域位置中已得到较多应用。
2023年,公司的陶瓷化硅橡胶系列阻燃产品已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逐步应用推广,可用于电芯间隔热、电池模组的隔热顶板、侧板以及电芯舱与驾驶舱之间的防火罩等多个阻燃防火应用场景。
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公司目前是全球锂电池用勃姆石最大供应商。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公司勃姆石产品2023年度全球细分市场份额占比约40%,继续位居行业第一。目前公司下游客户已覆盖国内大多数主流的锂电池厂商和主要的锂电池湿法隔膜厂商,在锂电池行业中的口碑和影响力持续提升。为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进入2023年以来持续强化技术优势、成本优势、产能优势,并采取更加灵活的市场策略,致力于追求“质量最好、成本最低、规模最大”,以巩固提升市场占有率作为重要目标。
在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领域,公司已进入华为5G产品供应链体系,球形氧化铝产品凭借在导热界面材料领域的优良应用性能,已批量导入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并在电子领域与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高端芯片封装材料领域,公司目前已具备量产条件的Low-α射线球形氧化铝产品,兼具α射线含量低、球形化率高、磁性异物含量低、粒径分布可调、导热性好、体积填充率高等性能优势,适合作为高端芯片封装材料EMC(环氧塑封料)、GMC(颗粒状环氧塑封料)的关键功能填料,可应用于高算力、高集成度、异构芯片等高散热需求的封装场景,下游主要是大数据存储运算、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领域。
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领域,公司陶瓷化聚合物产品目前已顺利导入新能源汽车等下业,并实现了批量销售。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芯间隔热、电池模组的隔热顶板、侧板以及电芯舱与驾驶舱之间的防火罩等多个阻燃防火应用场景,在遇火燃烧时呈现高自熄特性,兼具良好的成瓷效果和隔热性能,是一种高性价比、高效率、高安全的解决方案,成为公司阻燃材料产品重点开拓的应用方向。2023年,公司的陶瓷化硅橡胶粉体及相关制品新增产能已实现量产,并进入了国内大型整车厂的核心供应链,其他新客户的开拓也已进入验证和导入阶段。为了进一步满足陶瓷化阻燃材料在不同应用体系(如聚氨酯、聚烯烃等)的差异化需求,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公司已启动对陶瓷化聚合物用无机粉体材料的持续深度开发,部分在研项目已转入试生产阶段。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推动下,SOC系统在减碳、固碳以及新型储能等应用领域,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固体氧化物电池(Solid Oxide Cell,简称SOC)是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及其逆过程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的统称,具有发电、储能、固碳三大功能。在发电端,SOC系统可以把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发电效率可以达到60%以上;同时与传统发电装置相比,在相同的电量需求下,碳排放量可以降低40%以上。在储能端,SOC系统可以将二氧化碳和水通过电解产生碳氢化合物,利用富余的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将电能转化为碳氢燃料进行存储,实现清洁能源的循环利用。在固碳端,SOC系统可将二氧化碳电解合成为工业基础原料甲醇,成为减碳、固碳的主要技术途径之一,助力实现零碳循环。
2023年2月,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发起共建“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致力于实现零碳循环和二氧化碳的资源化利用。公司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在2023年亦取得了预期研发成果,公司将逐步实现该产品领域的自主化全产业链布局。特别是随着下游氢能应用场景的逐渐铺开,公司的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系统产品凭借高效率、低成本的电解制氢优势,已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期。
公司作为先进的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供应商,多年来在高纯二氧化硅领域持续探索与深耕,基于行业发展痛点,提前布局高端高纯石英砂材料的研发。2023年,公司成功探索出新型制备工艺,可通过“人工模拟自然过程”的合成技术实现高端高纯石英砂的量产,产品纯度能够突破4N8(SiO2含量≥99.998%)级别,平均纯度可达5N(SiO2含量≥99.999%)及以上,同时可根据客户需求将铝(Al)含量有效控制在10±2ppm范围内,从而摆脱高纯度石英砂生产对于稀缺优质矿石资源的依赖。报告期内,公司对该产品已完成小批量试产,拟进一步推动规模化生产。
本项目建成后,可通过人工合成技术实现高端高纯石英砂的量产,突破国外垄断,持续满足光伏石英坩埚内层砂、半导体石英制品的原料供应需求。同时,本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拓宽业务布局,通过进入高端高纯石英砂材料业务领域,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公司在高纯石英砂领域的科研创新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助力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由于下游锂电池企业去库存、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出货量同比有所减少,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致使2023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应减少,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下降22.96%;同时,公司在2023年部分新建产线转固,相应折旧费用摊销导致单位成本上涨,抵消了工艺创新降本带来的部分增量效益;叠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2.37万元,同比下降83.31%。
面对行业供需格局和外部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司迎难而上、顺势而为,对于传统产品,在市场端,以市场份额作为首要目标,采取了更加灵活的产品价格策略;在成本端,对产品原材料、工艺流程、能源供给等方面进行改进创新,从而不断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公司加快推动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和市场导入,围绕“锂电安全、内外兼修”而推出的陶瓷化阻燃制品,已进入国内大型整车厂的核心供应链,并在韩国投资布局了海外市场;用于光伏石英坩埚和半导体石英制品的高纯石英砂项目,已完成小批量试产。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52.37万元,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6,571.84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68.15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以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197,965,124.00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810,066.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9,796,512.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实际完成回购股份1,604,494股,对应使用资金总额5,999.78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在2023年度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999.77万元,将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3.05%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被担保人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新能源”)、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电子”)、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聚合物”)。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6,80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 本次担保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预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全资子公司壹石通新能源、壹石通电子、重庆壹石通、壹石通聚合物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壹石通拟为该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壹石通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预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授信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本次授信方式均为信用免担保,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间内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做调整,具体授信金额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综合授信协议为准,本次银行授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壹石通新能源、壹石通电子、重庆壹石通、壹石通聚合物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授信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以上授信事项拟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担保期限根据授信融资的实际合理需求而定,具体以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授信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调整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使用。
3、上述预计的授信担保额度及授信申请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截至2024年4月19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3、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长青乡高新路1318号;
5、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勃姆石、氢氧化铝、氧化铝、电池材料、硅基电子材料、碳基导电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壹石通新能源资产总额为50,921.25万元,负债总额为34,915.63万元,净资产为16,005.62万元,营业收入为13,816.37万元,净利润为752.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6.7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壹石通电子资产总额为36,840.99万元,负债总额为21,904.90万元,净资产为14,936.09万元,营业收入为1,198.52万元,净利润为-112.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4.3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壹石通资产总额为22,248.43万元,负债总额为17,210.60万元,净资产为5,037.83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44.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1.25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壹石通聚合物资产总额为10,180.85万元,负债总额为1,471.53万元,净资产为8,709.32万元,营业收入为1,832.99万元,净利润为373.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0.5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申请年度授信及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各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持续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以有明显效果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6,80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62%、49.3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蒋学鑫先生、鲍克成先生、蒋玉楠女士、黄尧先生、王礼鸿先生、胡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明发先生、王文利先生、陈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矜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将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其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发先生,其任职到期日为2025年9月22日。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轲轲先生、张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事项,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事项。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经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非消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1、蒋学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安徽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蚌埠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1992年7月至1999年9月,任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南京大学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2005年7月至2011年1月,历任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13年3月,任蚌埠鑫源石英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蚌埠硅基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中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任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学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760,675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13,255股;蒋学鑫先生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3.5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亚娟女士与蒋学鑫先生为夫妻关系,蒋学鑫先生、王亚娟女士夫妇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7.8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蒋学鑫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3.16%的股份。
同时,蒋学鑫先生与公司董事蒋玉楠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邵森先生为舅甥关系。除上述关系外,蒋学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鲍克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安徽机电学院化工工艺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4年8月,任蚌埠神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工艺技术员;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华皖碳纤维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06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浙江恒逸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任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艺组长;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任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任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2021年2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克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鲍克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蒋玉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系材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研发部技术员;2020年3月至今,任怀远鑫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技术顾问;2023年12月至今,任合肥壹稀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2月至今,任稀陶能源技术(合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玉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学鑫先生与蒋玉楠女士系父女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娟女士与蒋玉楠女士系母女关系。除上述关系外,蒋玉楠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尧: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2年1月,任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蜀山分中心科员;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监;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任合肥国科新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安徽镁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赢双电机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安徽锐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黄尧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礼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1月出生,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2018年5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今,负责公司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项目及其实验室管理;2024年2月至今,任稀陶能源技术(合肥)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礼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1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王礼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胡金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3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研发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负责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创新中心项目及其实验室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金刚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胡金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李明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起至今,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任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明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文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武汉理工大学选矿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8年10月,历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技术情报研究所工程师、部门副主任、主任、研究所副总工程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4月,历任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非金属矿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秘书长;2010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秘书长;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2021年12月至今,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文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1991年10月至1994年3月,任安徽省怀远县审计事务所助理审计师;1994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书记员;1999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1999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04年11月至2010年10月,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0年11月至今,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企业)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另外的股东、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张轲轲: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2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3年5月,任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艺工程师;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任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8年6月至今,任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22年7月至今,任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24年2月至今,任稀陶能源技术(合肥)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轲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张轲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