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陈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感谢这位网友对会展业发展的关注,厦门会展业取得了很多成就,但对标北上广等会展业领先城市,我们国际化程度还是相对不足,场馆小,设施智能化不足,设计品牌影响力不够,缺乏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等等问题。所以我们借助《条例》施行的东风,积极开展全球化立体式营销推广,通过国际性会展活动、线上会议等社交平台方式开展会展业国际营销工作,开拓国际“朋友圈”;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机构和会展活动,支持境外机构依照规定独立举办经济技术展会活动;同时,鼓励本地会展企业、品牌项目走出国门,拓展国际业务,加强与国际知名会展机构的对接与联系,正在考虑出台有关政策措施,鼓励他们在我市设立会展主体或合作机构,开展项目运营;同时争取引进境外品牌会展项目,提升我市会展品牌影响力;引进国际市场拓展经验及其展示交易模式。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厦门市展会以市场化为主,能占比90%多,我局并无对展会活动进行级别鉴定的活动,也无动态检讨和打分行为。
厦门市商务局有没有计划对于目前厦门所有会展的展览会议进行级别评定,每年进行动态检讨与打分?
为强化人才支撑,我局积极鼓励我市会展企业,大力引进高素质的会展产业领军人才,并按我市“双百计划”“海纳百川”等人才政策,落实人才入厦的政策兑现,并协助做好购房、租房、子女入学等优惠待遇的申请工作。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对会展人才的培训力度,委托会展协会积极策划组织系列培训活动,为我市培养现代化会展人才。此外,我们还大力推进福建省会展业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厦门会展业培养中高级人才提供智力支持。
市会展局整合境内外各种会展资源,积极开展全球化立体式营销推广,努力开拓国际“朋友圈”。一是在Facebook(脸书)、Twitter(推特)、Linkedin(领英)等国际社交网站上建立厦门会展业官方账号(MICE XIAMEN),通过上述海外社交平台推送厦门会展业相关新闻,吸引国际办展办会机构和组织来厦参展参会、办展办会。二是举办“厦门国际会展周”活动,为厦门企业对接更多国际、国内优质资源搭建高效平台。三是积极参加ICCA、UFI等国际知名会展机构活动,广泛接触国际资源,推介厦门会展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国际知名度。与ICCA、IAPCO等国际组织开展长期合作,引入国际会展业培训。
2020年7月成立,由国贸控股发起与金圆集团等机构共同设立了国贸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达30亿元,这是厦门市首家由国企发起设立的产业基金。国贸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围绕会展产业、现代服务、新一代信息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教育等相关领域积极展开投资,以资本为抓手,推动“基金招商”,围绕主业布局新兴领域产业项目,着力引进一批新兴起的产业领域优质企业落户厦门发展。目前已成立了会展子基金,资金已经到位,正在寻找投资对象。
我局建设了厦门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会展业相关发展要素在平台上充分聚集与展示。平台以瀑布流方式展示厦门的办展办会环境、会展政策外,更以新颖的“会展空间”形式在地图上直观标注和多元展现会展场馆、会议酒店、会展服务机构、会展院校、政府办事机构详情,快速解决来厦办展办会机构的各种办展办会困难和需求。网址是:,您可以直接登录,在上面搜索您需要的信息,这是最便捷的途径。
这位网友好!在厦门,办展办会都是市场化行为,没有市场准入门槛,超过一定规模只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向公安机关申请即可。如需活动扶持,只需向我局报备确认,核查通过就可以享受补贴。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厦会展〔2019〕58号)和《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厦会展〔2019〕60号),我们对引进展会实行连续奖补、补助以会带展项目、奖励国际会议项目竞标牵头机构、对知名会展机构在厦落户进行补助、建立重点产业和会展联动发展机制等举措,加大展会扶持力度,打造整套具备全国竞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单个自办展览项目最高给予450万元奖励补助;举办重大展览项目最高奖励800万元;重大会议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
四是引进高端主体,对接高端资源,培育品牌展会。加强与德国汉诺威展览集团、法兰克福展览集团、英国励展博览集团、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等境内外大型会展企业对接,考虑出台扶持政策,鼓励他们在我市设立会展主体或合作机构,开展会展项目运营;同时争取引进境内外知名品牌会展项目,提升我市会展品牌影响力。
五是拓展产业空间。积极协调对接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地推进会展中心片区、佰翔会展中心片区和新会展中心片区三大会展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工作。会同建发国际会展中心对现有其他场馆设施做必要的改造和积极地推进会展中心五期工程(西地块)建设;重点配合东部体育会展中心建设指挥部及国贸会展集团,做好新会展场馆的规划、开发和宣传工作。
二是做好条例宣传工作。继续做好《条例》宣传,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渠道,做好条例宣传、推广,让条例落到实处,为会展业发展保驾护航。近期拟赴京举办宣讲会。
三是推进会展业信息化。加快会展信息化步伐,推进厦门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方面提升会展场馆的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推动会展项目更多运用数字化、智慧会展有关技术,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云展览”“云会客”“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等模式。
一是产业会展。大力推行“产业+会展”理念,加速会展与优势产业融合,紧紧围绕我市重点支持和打造的十二条“千亿产业链”,深度挖掘与重点产业关联度高的展览题材,力争策划培育面向市场、拥有自主品牌的“生根型”专业展会10场,形成优势产业“1+N”会展模式(一个专业化国际性展览,N场配套会议论坛),通过外延产业规模、创新会展经济发展模式引领产业价值链跃升,实现会展新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厦门、福建优势产业,用好用足福建“茶”元素、海洋经济特色,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和茶科技大文章,创新办好春秋两季茶产业博览会、海洋周、潜水救捞与海洋工程设备展等展会,引进和培育更多产业展落户厦门,有效为厦门、福建相关产业固链、补链、延链、强链,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条例》施行后将提升厦门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数字化水平,做好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搭建相关常设性服务机制,制定专项政策,给予引荐人奖励、开设产业投资基金等措施,提升展会平台专业化、信息化和产业化水平,为厦门市会展业发展擘画蓝图,开创会展业发展新局面。
四是固化成功经验,提升整体竞争力。将我市成功举办、保障大型会展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积累的行业管理促进的机制和手段进行固化和提炼,上升为制度安排,逐步提升城市会展整体竞争力。
五是发挥区域优势,凸显两岸交流。突出我市对台前沿城市,两岸会展业交流频繁的特色,推动行业交流,设计了两岸交流条款。
三是强化产业带动,服务发展大局。设计了产业融合条款更好地进一步发挥本市产业优势,凸显专业会展特色,实发挥会展业对产业的粘合、催化作用,现会展赋能联动发展,借助专业会展平台做投资环境和政策推介、开展资源和项目对接,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厘清部门职责,提升服务效能。针对会展企业诉求的主要痛点和难点,横向上规定市政府建立会展业议事协调机制,协调行业发展以及重大活动事项。纵向上明确市区两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理顺管理体制。同时设计了优化服务、通关便利等条款,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提升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协同服务和综合保障能力;节约执法成本的同时适度增加中小型会展活动举办的灵活性,提升服务效能。
我市会展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因此本《条例》定位以促进会展业发展为主,通过引导、服务、保障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以推动、鼓励、倡导、扶持等为主要手段,充分的发挥市场的作用,提升城市会展竞争力。
一是界定概念范围,做好统筹协调。对会展业和会展活动进行明确的概念界定,确定立法促进和规范对象的范围。
第四章“规范和管理”共10条,主要规定了会展行为规范,会展活动各方的责任;在会展活动的宣传、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对会展活动的举办单位、参展单位、场馆单位理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作出了规定。
第三章“服务和保障”共5条,明确了服务和保障会展业发展的措施;建立会展活动备案补助机制;规定中小型会展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范围,在审批、展品通关、交通管理等方面,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化服务;建立重大会展活动综合保障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
第二章“扶持和发展”共17条,主要规定了发展规划、扶持与培育的措施;规定市政府应当安排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会展举办、品牌会展引进与培育、宣传推广、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建立完善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会展名称、标志等非货币性资产;坚持国际化发展,建立国际会展引进和申办联动机制,引进国际知名会展机构和会展活动,支持境外机构依照规定独立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会活动;鼓励培育和引进大型会展企业,鼓励组建大型会展公司集团,鼓励各类企业、行业组织和个人引进或举办会展活动,参与国际竞争;鼓励发展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大型特色品牌展会,突出本市特色优势和产业优势,提升投洽会等品牌展会专业化水平;推动优势产业、重点产业与会展业融合发展;发挥重大涉台交流合作平台优势,开展两岸行业交流合作;建立和完善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制定人才教育培训、引进和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会展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兴会展业态;鼓励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发展绿色会展,推广应用低碳环保材料和技术;在加强会展业指导方面,规定会展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会展业数据信息库,开展大数据分析。
《条例》共有5章41条,着眼于促进厦门会展业的整体发展,着力于产业赋能,着重突出服务保障和人才教育培训,充分的发挥我市的“两高”优势,高标准建设“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国际会展名城”。
第一章“总则”,共6条,主要界定了会展相关的概念;明确我市会展业发展遵循市场运作、公平竞争、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的原则;对政府、会展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1-2月基本情况。举办展览9场,同比增长80%,总展览面积2.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1.19%;举办会议225场,同比下降60.8%,参会人数4.28万人,同比下降60.21%;经济效益7.82亿元,同比下降60.32%。
2020年基本情况。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会展业各项指标同比虽下降较大,但在全国率先一批复苏,优于全国大部分会展城市。2020年4月份会展公司开始逐步复工,整体复苏态势明显,6月份会展活动开始常态化举办,9月份逐步恢复到往年同期水平。2020年全年共举办展览113场,面积117.89万㎡,会议3289场,参会人数60.38万人,实现经济效益176.94亿元。
好的。我市会展业近几年的展览市场平稳上升,会议市场活跃;每年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的国际会议举办城市国内排名均在前十行列。全市能承办1000㎡以上展览的室内场所有23处,面积达27.47万㎡。130家能够承接会议活动的饭店和会议中心拥有很多类型会议室928间,总面积达20.09万㎡。常年开展会展业务的会展机构和企业有400多家,直接从业人员达1.6万人,经营事物的规模涵盖会展活动上中下游所有的环节,慢慢的变成了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更好的推动我市会展产业链做大做强,发挥会展活动的粘合催化作用,促进会展业与我市优势产业、重点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地域特色,固化提升重大活动成熟经验和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局围绕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目标,大胆探索实践,充分的发挥我市“两高”优势,高标准建设“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国际会展名城”,创制性地推出了《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对我市会展业优化营商环境、赋能行业发展、加强服务保障、建立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会展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做了全方位规划设计。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国际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厦门是中国最早布局发展会展业的城市之一,发展环境和发展成效得到国内外会展业界的高度肯定和赞扬,多次荣获“中国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中国十大会展城市”“中国最具创新力会展城市”“中国最佳会议目的地城市”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厦门市会展业迅猛发展,各类会议、展览等活动的数量一直增长,参会、参展人数逐年增加,“九八”投洽会、工博会、石材展等大型会展活动的国际国内影响力持续增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全票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结合厦门实际,促进会展业发展,规范会展业市场秩序,通过立法赋能,有力推动我市国际会展名城建设。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厦门市会展局局长陈颢颖先生做客政府网,解读《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的相关联的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热情参加,踊跃提问。